2013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大力度公开政务信息的有关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一、 基本情况
(一)市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娄底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共发布政务信息48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1条、通知公告类22条、土地交易类217条、征地拆迁类94,其他类108条;通过门户网站实时对外公开可查询的业务审批信息22791条。
(二)通过其他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除了以娄底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和中国土地市场网站公开信息外,还以新闻媒体发布、LED显示屏动态更新、查阅点资料查询和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此外,我局还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发送宣传小手册,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以外,及时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据统计,2013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量32宗,均已全部答复。大多数群众是通过查询档案了解所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渠道作用,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加强了土地审批电子案卷信息公开属性的标注,落实信息保密的共同责任。
(二)拓展内容,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实时公开土地审批信息和土地交易信息,利用电子政务系统与门户网站的自动报送功能,依法公开土地审批业务信息;建设完善娄底市国土资源交易网,即时全面公告土地交易信息。二是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其它事项等三类业务事项的全面梳理,在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告本部门行政职能和办事指南,并及时更新。三是认真落实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单位的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
(三)搭建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多元化。一是建好门户网站载体。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升级管理,丰富门户网站内容,理清网站思路架构,提供更方便快捷信息查询服务。二是拓宽信息渠道广泛公开。依托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网上预受理,网上依申请公开等平台,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质量,扩大公开范围。
三、改进措施
近年来,尽管我局一直在努力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覆盖面等方面尚存不足,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意识、力度、责任感、制度仍需进一步加强,2014年我局将根据全省、全市政务信息公开重点,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重点落实土地征收、国土管理行政审批、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建设、土地公开交易等重点领域和老百姓关注热点的信息主动公开,做好公开信息的组织和发布,方便群众网上查询。紧密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行政审批信息,实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宣传国土资源新政策和政务动态;进一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优化网上业务事项申请和办理;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功能,加强政民互动,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多形式、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接受群众建言献策和反映诉求。
(三)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进一步健全娄底市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切实提升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实效;加强信息更新发布和问题回复监督制度,增强信息发布和回应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