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娄底市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娄国土告字[2017]1号 | 宗地总面积: | 9992.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群乐街以北、南北三路以东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5并且小于或等于45 | 绿化率(%): | 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按土地利用现状出让 | 起始价: | 38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18日 至 2017年04月06日 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28日 至 2017年04月06日 到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0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07日09时00分 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娄底市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办理手续时除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应承担的契税外,其余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三)宗地按土地利用现状出让。宗地内矛盾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处理。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娄规开条[2017]1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有关本次拍卖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六)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