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职能职责: 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代表市人民政府,为合理利用保护开发土地资源提供管理,实施有关土地及矿产的收购、收回、储备、经营开发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 单位机构设置:
我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计划收购科、土地储备科、矿产储备科4个科室,内设编制25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6人,退休人员12人。
三、2018年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中心预算编报范围为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无下属单位)。收入包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收入;
(一)收入预算。2018年收入预算数233.7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08.74万元,基金收入拨款125.00万元。
支出包括中心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数233.74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8.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5万元。
1、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33.74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7万元。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非一般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共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员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5 万元,公务接待费 3 万元。
3、其他专项支出:2018年未做安排。
2018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