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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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 来源:娄底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15

一、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106号),设立娄底市国土资源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娄底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拟订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指导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处市本级及跨县市国土资源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市本级及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审核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的开发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贯彻实施地籍地政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八)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国家及市级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国土资源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娄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本市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本市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十七)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娄底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016年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6个(含娄底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娄底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娄底市土地登记发证中心、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分局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星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培训中心)。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数为421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9.52万元,占总收入的99.6%;其他收入(利息收入)14.81元,占总收入的0.4%2016年年初结转23409.53万元,本年度利用以前年度结转指标支付1050.98元。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5375.70万元。2015年,决算收入同比增加1596.11万元,决算支出同比增加1831.66万元;主要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建设资金1400万元由财政直接将其资金转入局机关账户,再由局机关拨付不动产登记中心,造成了局机关2016年收入、支出均增加1400万元,其余差异属于正常变动。

2)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数为4214.3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万元,占比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万元,占比0.16%;城乡社区支出467.25万元,占比11.0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00.99万元,占比87.82%;其他支出38.66万元,占比0.92%

3)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5375.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万元,占比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万元,占比0.12%;城乡社区支出651.5万元,占比12.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46.10万元,占比84.57%;其他支出170.68万元,占比3.18%

(4)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4199.52万元,比上年增加2050.79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建设资金1400万元直接由财政转入局机关账户,再由局机关拨付不动产登记中心,造成了局机关2016年收入增加1400万元;二是2016年工资及车补等工资项目较2015年有所增加。财政拨款支出5172.51万元,比去年增加1654.97万元,一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建设资金1400万元直接由财政转入局机关账户,再由局机关拨付不动产登记中心,造成了局机关2016年支出增加1400万元;其他浮动在正常范围内。

(5)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1.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万元,占比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万元,占比0.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513.58万元,占比99.8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4522.19,实际支出4521.01,其中招商引资0.8万元,死亡抚恤6.63万元,行政运行888.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5.82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15.68万元,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116万元,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805.96万元,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21.14万元。

6)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4521.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918.68万元,占比20.32%;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3380.06万元,占比74.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89.05万元,占比4.18%;其他资本性支出决算数为33.22万元,占比0.74%(具体支出参见附表六)。另外,对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较大说明: 由于我局项目支出(无法按经济分类设明细)844.47万元和拨二级机构补助款1698.17万元(其中2016年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收入支出均在局机关列出,今年其财政指标经局机关支付1400万元,故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5年大幅增加)等支出在决算报表中无法体现,故分别将其列入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95.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79万元,公务接待费18.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00万元相比,节约了204.7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数 140万元,实际支出18.95万元,比预算数降低86.46%,主要是因为我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运行预算数150万元,实际支出72.54万元,比预算数降低51.64%,主要是因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费用。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万元,决算3.79万元,节约了6.21万元。

相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28.07万元,减少了32.79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接待费 39.48万元,相比上年公务接待支出减少了20.53万元,同比降低52%,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88.59万元,相比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了16.05万元,同比降低18.12%,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费用。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没有发生,2016年决算数3.79万元,因为省厅有组织去国外学习考察,我局派出一人学习考察。

(8)关于娄底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98.6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98.65万元。

9)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我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3.28万元,比2015年增加1000.85万元,原因是2016年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收入支出均在局机关列出,今年其财政指标经局机关支付1400万元,故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15年大幅增加,导致2016年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5.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45万元。

                           

                                           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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