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国土资交易中心公示[2013]49号2013年12月6日,转让人冷水江市狮子山锑矿和受让人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就冷水江市狮子山锑矿采矿权转让向我中心提出鉴证申请,我中心对其转让合同进行了鉴证。现将转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转让情况
1、转让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冷水江市狮子山锑矿
主要负责人:刘让华
地址:冷水江市矿山乡新生村1组
2、受让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冷水江市狮子山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让华
地址:冷水江市矿山乡新生村一组
3、转让方式:自行转让(出售)
4、转让价格:481万元
二、采矿权基本情况
1、矿山名称:冷水江市狮子山锑矿
2、采矿许可证号:C4300002010093120077566
3、发证机关: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4、采矿权有效期: 2013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9日
5、矿区地理位置:冷水江市矿山乡新生村一组
6、矿区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7、矿区面积:0.1415平方公里
8、开采矿种:锑
9、开采标高:由530米至200米标高
10、资源储量情况:根据《〈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锑矿北矿区狮子山锑矿矿山储量年报(2011年1月~2012年12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国土资储年报备字[2013]077号),截至2012年12月底,矿山保有锑矿石量122b+333为11.1万吨(其中122b为9.1万吨,333为2.0万吨);锑金属量122b+333为1994吨(其中122b为1627吨,333为367吨)。
三、公示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9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湖南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