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科学调整我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277号)的要求,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就全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部分)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
二、听证会地点: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娄底市湘中大道1号)2楼多媒体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全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土地部分)方案。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30名。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3名;从报名人员中随机选定公众代表24名(娄星区、经开区、双峰县、涟源市、冷水江市、新化县各4名)。
五、申请方式:凡愿意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18年1月20日前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前往娄底市征地拆迁处(娄底市国土资源局1112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申请表。(联系人:曾智龙;联系电话:0738-8258308,18007386679)。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要求:户籍在娄底市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在娄底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确定为听证会的代表应当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听证会,他人不得代理。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和法律,客观反映意见。
4、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须遵守听证会纪律及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及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发言。未经允许,不准录音、摄像。
特此公告。
娄底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6日